1989年7月27日,一名泰國人以及她的7名同伙因被發現有對公眾的欺詐行為而被曼谷刑事法庭判處徒刑,每人被判監禁14.1078萬年。 約翰·韋恩·加希在1972年至1978年間共殺死了33名年輕人,他于1980年3月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被判刑,于1994年5月被處死。